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小说】《再·见》

第一章(上)
 
终于回来了。
八年了,我终于回来了。
八,是个吉祥的数字呢。呵呵。
这次终于好不容易决定要回来这里了。我不知道决定回来到底是对还是错,不过既然已经回来了,我也就没有后悔的余地。
就算害怕了,只要像八年前那样再默默地离开就好了。是的,再逃走就可以了。
  “喂。伊多,我回来了。”这位口中的伊多是我多年来的好闺蜜。
我在巴黎生活的这八年里,我们依旧保持联络。
还好回来时还有伊多在,至少不用悄悄的背井离乡后再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回来吧。只要有伊多在,至少还有一个人记得我曾经居住过这个城市,不然我一个人背井离乡,举目无亲,回来时又没人接风,那也太凄凉了。
大学毕业前,她会特地到巴黎旅行,顺便在我家蹭吃蹭住;大学毕业后,她继承了她妈妈的优良基因,在二十二岁之时,成为了比她妈妈还要成功的服装设计师。就这样,她水到渠成的成为了她妈妈的服装品牌公司——de rêve的准继承人,并且得到的所有高层的赞同票。
不过,即使伊多再忙碌,她还是偶尔会到巴黎来看我,顺便在这里博取灵感。
所以呢,我们到现在依然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比在我出国前更亲密了。
“在哪里?”电话里的伊多安谧地问我,虽然她并不知道我今天会回国。
我记得我上个星期有跟她提起过我近期内可能会回国的事,可是那时我还在考虑期间,并没有给予她一个明确的答案。
如今我竟然站在飞机场的大门,连我自己都感觉太不现实了。
“我在K市的机场。你要来接我吗,这里打车好像越来越贵了,我现在身无分文,对这里既陌生又熟悉,而且我好久都没回来了,这里好多地方都变了……在这茫茫人海的大都市里,我没其他的朋友了……你不来接我,我是不是显得太……。”我还没来得及“简单”描述自己的状况,伊多就不耐烦地把我的话给打断了。
“好啦,你等我。”伊多说完就挂了手机。
我看着已变暗的手机屏幕,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而嘴角则不自觉地上扬了。
要是以前的伊多,她虽然会答应我到她家去留宿,可是以她“工作为先”的准则一定会让我在机场待到晚上十二点后,才开着车,慢悠悠地来机场接我。
对于伊多的反应,我有些讶异了。
可能是这几年她每次来巴黎时在我家蹭吃蹭住的缘故,有那么稍许不好意思让我八年来难得第一次回国就让我一个人在机场等到晚上吧。
原来过了那么多年了,锋利的时代并没有收割她对我一丝丝的人性。
不久,我的手机响了。
“喂。”我接通了手机。
“对不起,凌雪,我这里还有一些文件要处理,没时间去载你了。要不这样,刚好志洋也在机场,我就让他顺便接你回家吧。”伊多快速地说道。
就知道她怎么可能为了我暂时停缓手上的工作,看来我又自作多情了。
“好。”我回答。
我还没来得及跟她聊更多的话,她连“再见”都懒得说就直接挂了我的电话。
这样的人是很没礼貌的。不过,我早已习以为常了,更不会跟她计较着小问题。
我记得,孔志洋是伊多的男朋友,从我还没离开前就已经在一起了。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依然没变。

“哔哔——”
不过半晌,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轿车就停在了我面前。
车镜被司机按了下来。
坐在里面的人我认得。八年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并不能在他的容貌上明显的显现出来,他依然像八年前那么的风华绝代,玉树凌风,只不过对他施加了一些男人必备的调味品,让他变得更有男人味的气质。
是的,他就是伊多的男朋友——孔志洋。
他很绅士地下车帮我打开后座的门,等我进去后再把我的行李小心翼翼地放进车厢。
 
在车上,我沉默着。相反的,孔志洋却不停地接了一个又一个的来电。看来那么多年他已经从一个事事都对女友百依百顺的小男人蜕变成了可以独挡一面的男人了。我以前还一度认为他将会是伊多永远最衷心的绵羊呢。
我再看向副驾驶的位子,原来那里还有一个人!
我从上车以来就一直盯着车窗外,并没有注意到原来副驾驶上还有一个人。这个人的背影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嗯……
车里过于安稳,收音机里播放着英文老歌,很是让人舒服,还有空调的温度和车里的芳香剂也很让人心里舒畅,安逸的感觉弥漫了我整个身体,甚至细胞。
坐了一整天的飞机,我整个人都累垮了。
不知何时,我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我梦见青涩时期的我们。
梦里,我梦见了十五岁的我和十七岁的他。那时候的他是一个长得格外清秀的少年,我们在盛开粉色花朵的树荫下互相承诺,会在一起一生一世,永远不分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除了我们之外,周围不时会向我们投来既羡慕又妒忌的眼光,而这些目光大多都来自女孩儿们。她们似乎恨不得用那尖利的眼神把我抹杀掉。但我不以为然,好像早就已经习惯了那些目光。
之后就是一场争吵后冷战的片段。我们好像冷战了好几天,却还没来得急和好,我就被妈妈强行带到巴黎去。我还没来得及跟大家交代清楚就与他们断了音讯。
那个人……
赵炎信,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了,他是否过得快乐?
 
等我醒来后,孔志洋刚好把车停在我回国之前拜托伊多在海边买的高级公寓的楼下,而坐在副驾驶车位的男子也消失了。我骤然怀疑刚才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人是不是自己的幻觉。
那是一年前,这栋公寓大楼刚修建好时,我拜托伊多帮我买下的。
那时这里的房价还不算太高,在靠海这一带算是便宜的了。然而,没想到我的眼光如此犀利,不到半年房价就翻倍了。
我是个从小就爱幻想,所以对未来的家里设计充满了一定的憧憬。这间公寓的室内设计都是我亲手策划的,虽然是我亲自设计的,但由于这八年来我都没回国过,所有的装修都是伊多在帮我严密监督。
幻想中的房子被现实化后会长成什么样,我真的无从知晓。反正整颗心就是不安,既兴奋又怕失望。
“谢谢。”我从车厢拿出行李,向孔志洋道谢后就自己走进公寓的范围内。
原本孔志洋要帮我提行李的,可是却被我婉拒了。
孔志洋虽然在自家公司上班,比起其他人拥有更多的自由出入时间,可是我知道,他跟伊多一样,永远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就连片刻的休息也是种奢侈。
走进屋里,这是我第一次踏进这个房子。
每个装修都很到位,我都很满意。
三房一厅一厨房的空间被我修造成其中一间房间是更衣间,一间是客房,而最后一间是健身房和电影院。另外,我在客厅的角落还特别装修一个小小的工作台,我可以在那里睡觉和工作。工作台外连接着阳台,在阳台那里我打算改造成一个小小的空中花园,再加上一个吊椅就更完美了!另外,我还建设了一个小吧台,虽然我不怎么喝酒,不过总觉得放个吧台,整个家里会变得更有感觉。
在我回国之前,伊多已经帮我买了一些基本的家具,沙发、床、书桌、电视、饭桌、冰箱和洗衣机,设计简约大方色彩斑斓,很适合我的个性。她还帮我摆设好了,剩下的就让我自己解决,但基本上已经暂时足够。
我随便把行李放在一旁,躺在工作台上安稳从容地睡着了。
虽说我刚从外国回来,还打算在这里常住一段时间,可是我只带了一些平常穿的衣物回来罢了。对于我来说,要把在巴黎的所有东西都搬回来还真是一种累赘。如果哪天我后悔了,再逃到巴黎也不用再次大费周章,多么省事儿啊。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微微泛红,就像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见到情郎一样。
我眼神凝重地望着窗外那朱红的天空,脑海里不停地在盘旋着刚才梦里的景象。
我又梦见了中学时期的我们。那时,我们都比现在还要年轻,比现在单纯得多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份无比渴望向往茁壮发芽的爱情已经逐渐被我在几年前淡忘了。不,不是淡忘,而是不敢奢望了。
我在公寓附近随便解决了晚餐后,回到家里,把行李箱的衣服都放进了衣橱里,再把几个相框和小摆设摆在书桌上。
黑色的相框里放着我和母亲在三年前拍的合照,粉色的相框里放着九年前父母还没离婚时拍的全家福,然后在紫色的相框里放着我和伊多还有周曦妍在八年前,我还没离开之前的合照,而最后一张,是我和赵炎信最后一次的合照……同时,这也是我们的第一次合照。当时科技还没这么发达,照片还有些模糊。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昨晚又失眠了。
在决定回来之前我一直在失眠的状态,原本以为那是因为内心的小怪物们在作怪,但当决定了回来后,我的失眠症莫名的消失了,还难得的一睡到天亮。也因为这样,我再次巩固了回来的想法。
直到回来那一天,我坐凌晨的班机回来时,在飞机上一直睡不着。我以为是因为我不习惯在交通工具上睡着的缘故。而现在,我想应该不是了。我内心的那些小怪物一定又再开始蠢蠢欲动。
第二个原因是从今天开始我要到一家名叫《F.W.》的出版社当总编辑助理。这份工作是我在回来前就已经找好,还是通过伊多帮我介绍的。
这家出版社跟伊多的设计公司有些交情,刚好出版社又缺总编辑助理,又再那么刚好,我是个作者,还曾经在巴黎的某著名杂志社当过几个月的编辑助理,积蓄了些经验,所以我就这样顺利地来到了这里,一进公司就当个总编辑助理。
既然伊多帮我争取到了那么高的职位,我就必须好好的完成我的使命。而在开始这使命的第一步就是——我不能迟到。

当我到出版社报道之时,时间刚刚好,而与我同样是总编辑助理的Daisy早就在公司门前等候多时。
她一身黑白色系的装扮,白色内衬衫加上一件黑色西装外套和及膝短裙,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好像FBI里肃穆的女高官。她带我巡视了出版社一圈,我还没记下东南西北,她就直接把我带到我的位子去。
出版社的规模比我想象中的庞大好多。来到这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里是全国最大型的出版社。除了出版小说和杂志,他们还跟其他著名的名牌有联系。而这间出版社只是一个叫Loop Universe的集团的其中一个子公司。
好吧,那些太复杂的东西我也不是很明白,只要知道这些就足够了。接下来我只要乖乖完成我的工作,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然后回家有空就写写小说,可以吃得饱,穿得好,睡得稳,这样就好了。
“这就是你的位子。从今天开始,你和我都是司徒先生的助理,希望你能够好好完成你的工作。当然,这个工作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难,而司徒先生也不会很难相处,只要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事,司徒先生是不会亏待你的。以后你有什么事不明白的可以直接问我。你现在是试用期,只要你这三个月内表现得好的话就可以成为正式的编辑助理了。”Daisy用食指指了指我们前面的那张灰色的书桌,简单的跟我介绍了这里的情况后就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还好我们是在出版社相遇的,要是在街上遇见,以她的穿着打扮和说话口气,我会以为她是哪个黑社会老大贴身的左右手。她说话的语气冷冰冰的,虽然比机器人还有些温度,但始终不像平凡百姓会说出的口吻。
或许,她真的出生于黑道之家。
Daisy的位子就在我的对面,而总编辑的办公室就在我左边不到两米的地方。
我的眼眸在四周游走,观察楼层的状况,发现这层里面就只有我们三个人。桌子上有一个粉蓝色的电话和一个灰色的电话。旁边还有几分文件和一盆小盆栽。
我看着那灰色的书桌,噎了一下口水,整个人的感觉都不好了。
Daisy说话时快而通顺,倒背如流,好像早就背好了一样。她穿着一身的黑色,皮肤则细致如粉末,而她的一举一动都给我感觉好高贵,好犀利,好专业,就仿佛在天鹅湖中的黑天鹅。在她吹弹可破的皮肤地下绝对隐藏着一只蓄势待发的凶猛怪物。
区区一个总编辑助理就这样了,那总编辑一定……不可小视。
伊多这几年都交了什么朋友啊……我感觉自己被她强行带入了这永不见日的黑暗世界里去了。

“铃铃……”
粉蓝色的电话响了。
Daisy看了我一眼,意识是要我接电话。
“谁啊?”我小声地问Daisy,好像即将面临一个通缉犯,只要一大声说话对方就会被我们吓跑一样。
“司徒先生。粉蓝色的电话只有他可以打进来。”Daisy简单的说明。等等,我刚才有那么一瞬间,好像看见她对我翻白眼了!
我战战兢兢地拿起了话筒,又再次噎了一下口水。
“……喂……”我感觉我的声音在颤抖着。
“你是肖凌雪吧?欢迎你,我是总编辑,司徒七,你可以叫我司徒先生,也可以叫我Seven。我今天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取一个英文名字,因为中文名太饶舌了。”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雄浑的声音。
光凭声音,我觉得我们的总编辑是个成熟又稳重又可靠又充满了男子气概,最重要的是还有一点点肌肉的猛男!
“哦。”我点头说。
“再来就是等下十一点有一个著名的建筑学讲师的访问。你帮我接待一下客人,因为十点半我有一个小会议要开。就这样。”说完,司徒先生就挂了电话。
“你暂时就叫……”Daisy好像把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一样,就连Seven说的台词都了如指掌。她应该是以为我没有英文名字,就为我准备了一个,可是我多年呆在巴黎,怎么可能没有一个英文名字。还没等她说完,我就接着说:“Dolly。就叫我Dolly,我在巴黎时就叫Dolly。”
Daisy的话被打断了,却没丝毫的怒气。她一面低着头继续做事,一面回答我:“好,Dolly。现在已经十点二十五分,要十一点了,你赶快去准备一下。”
Daisy说完话后拿起一叠文件走向电梯,忙去了。

2016年5月2日星期一

【小说】《再·见》

现在要连载的是一个爱情故事。
因为内容不符合出版社要求,所以被投篮了。
不过这个故事我个人蛮喜欢的。
一年前写的。
希望喜欢。
故事有点悲伤,可是最终大家都是幸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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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那年,他十七,而我十五。
那年,他是全校第一名,而我是全级十五名以内。
那年,他是学生会会长,而我是学生会年级代表的秘书。
那年,他的父亲有外遇,而我的父亲刚升职。
那年,他的父母刚离异,而我的父母刚大吵一架。
那年,他被判给母亲抚养,而我的父母还在冷战当中。
那年,他的父亲再婚,他被判给父亲抚养,而我的母亲被发现有了外遇。
那年,我们恋爱了。
那年,他的母亲忧郁症自杀了,他决定离开父亲,而我的父母刚离婚。
那年,他拒绝了父亲,自己独自生活。
那年,我被判给母亲抚养,而小我三岁的弟弟则被判给父亲抚养。
 
之后,他十八,毕业了,而我十六,刚上高中。
再之后,我母亲再婚,把我一起带走,移民到巴黎去。
 
那年,我无声无息地离开,他不知道怎样了。

那年,我很想念他,而他,一定很恨我。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

【散文】像音符一样

我曾经幻想过一段美妙故事的开始,很不经意的,很偶然的邂逅。然而一成不变的原理就是每段浪漫的故事都是从几乎所有女生憧憬的巴黎,或者是川流不息中却又命中注定相遇的机场,还是在既又孤寂而又带着淡淡伤感的火车站发生。当然,这是我幻想中的故事。
那年,我在机场遇见他。那时的他翘着二郎腿,低头看着手机屏幕,耳朵插着小耳机,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等着登机,右边位子还放着一个小背包,身边还矗立着一个旅行箱。而我也是,站在一旁等着导游叫我登机的提示,无聊之余就让目光在四周随意游走,毕竟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却偶然瞄到了他。同时,我心动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反正目光就是深深地被他吸引住了。而这时,我心里产生一种想法——我要跟他成为朋友!
心跳的节奏伴随着他耳机里的音乐节奏,噗通……噗通……莫名地紧张感并没有在我平淡的外表里表现出来,而是被满是细汗的手掌给出卖了。
这种感觉,我第一次感觉到。
很奇妙、很兴奋、很紧张、带着不安和小害怕。
我在他面前踌躇了好几分钟后,血液终于冲向脑门,一股勇气从我心里溢出,肆意地挥洒着。
“……你好。”
我走到他面前,跟他打招呼。
他低着头还待着耳机,并没有听见我的呼唤。我低垂着眼帘,有点小失望,刚被刺激的肾上腺素迅速暴跌。
过了半晌他都没抬头,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向他第二次打招呼的时候,他好像感觉到对面有人的气息,把头微微往上抬,黑眼瞳斜上看着我。
他露出了不好意思地微笑,拆下耳机,用那沉稳而又成熟的声线回我:“不好意思,请问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我的心就像被夏天的暖风吹过一样,暖暖地,清清凉凉地,好开心。
我猛摇头,脸蛋微微红晕,腼腆地回答:“没有,没有……”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找什么话题继续聊下去?
“要坐么?”他拿掉躺在他右边的背包,问道。
我的脸又再刷一下红通通,心跳噗通噗通地猛加速。我觉得我现在的样子看在他眼里肯定很奇怪。
他见我还僵硬地站在那里,以为我不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意思,还是怕我觉得不好意思,抢了他书包的位子,就指了指身边的那个空位。挑了挑眉头,意思叫我别客气。
我就顺着他的意思坐了下去。可是,我整个人还是很尴尬,而且他又重新戴上耳机,低头沉默着按手机。
好尴尬哦……要不要展开第二个话题……
可是要聊什么呢,他又再听着音乐,这样会不会打扰到他啊?
心里好乱。
我坐在他身边,隐约听见他耳机里面传来的音乐。以我对音乐的了解,他听的好像是林俊杰的新歌,《不为谁而作的歌》。虽然我不是林俊杰的粉丝,但这首歌我常在最近的电台里听见,所以知道。
过了几分钟,导游回到大部队里,告诉我们手续都办好了,可以上飞机了。
我们从导游手中接过各自的护照,并肩走向机箱。

……故事还没结束。

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出国旅行。
……算吧?
回家后我们都有互相信息和通电话。半年后,我们约出来第二次见面。
之后……我们在一起了。
再之后。

嘻嘻❤。


2016年4月3日星期日

【散文】《离乡的人》

她站在地铁的月台上,等待着地铁的到来。
这是她第一次独自一人出去走走,因为住在宿舍实在是闷得慌,与友人都爱看的动漫电影刚好在戏院上映了,所以就约了与她一样离乡背井到大城市来求学的友人一起去看戏。她们读的是不同的大学,一个是靠政府奖学金读着昂贵的大学,另一个则靠学校的奖学金读着在经济学费的大学中还算不错的大学。
这是她们上大学以来第一次见面。
她很期待与友人见面,毕竟人在他乡,可以在这里遇到同乡,会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看完电影,与友人吃了晚饭后她就回家了。回到家时已经半夜三更,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有时候她会想,为什么她要到那么远来读书?为什么要忍受这些寂寞和学业的压力,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来这里。
其实也不算是独自一人,与她同校的还有另一个友人,之前他他们的关系还算不错,可是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她开始觉得他不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女孩到外面读书,在家里被宠溺惯了,很难适应新的环境,也找不到一个可是适合谈心的朋友,自然需要一个依赖的对象。可是在这个友人,她依赖不了,所以开始有点鄙视他,甚至尽量远离他。
后来,她想要自己坚强,可是每当考试不顺利,还是考试前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她就会在家里默默地流泪。她想要回家。
她不能常回家,因为她家离学校很远,私家车至少要四个小时,坐火车就要六个小时以上。这是一个漫长又折磨人的事,所以她每个学期放假时才回家。
很累。
她却不想放弃。
因为有梦想要追,不能让父母失望。
有时她会很沮丧,总觉得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而有时她会充满活力,做什么事都不觉得会失败。
我喜欢这样的她,充满活力。
她的未来会很好。
一定会。
不管坚持到最后结果会怎样,阳光和彩虹都会出现在雨后。

受伤后虽然会有伤口,可是时间流逝,伤口会好,留下疤痕,但却不会再痛。
那是成长与勇敢的勋章。


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散文】《文具店》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止一种……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末,在站在光明的角落……我喜欢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古老的文具店里回旋着(几年)张国荣演唱版本的《我》。那是好多年前的歌曲了,甚至至今还深入许多人的心里。碟子还是那种黑胶唱片的模式,可是依旧被文具店老本收藏得很完美。
文具店的老板叫孔志文,人家都叫他“志哥”,他昨天刚迈入五十岁的大门,还不是很习惯年龄过半百的感觉。他此刻正坐在柜台前翻阅着账本,手指在计算机的键盘上“哒哒哒”地敲打着,思绪却依然停滞在昨晚儿女们为他置办的生日派对上。
忽地,门外走来两个人,一男一女,各自都身穿白背心、黑长裤和皮夹克,背后还背着一个看起来装满东西的登山包。他们的样子看起来年纪轻轻的,只有十几二十岁的样子。
志哥虽然年纪比较大,可是爱幻想的童心却不增减少。他正在幻想着青春的美好,猜测他们两个到底是不是情侣?
可是这对男女一进到文具店就各自走到两边去挑选文具,一点眼神交流都没有,好像根本就不认识一样。但是奇怪的是,等他们各自选好东西后,又把东西放在一起结账,这导致志哥猜不透他们的关系。
这对男女不在意志哥的异样眼神,与其说不在意,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习惯了。他们总是背着这么大个的背包到处流浪,不管是谁都会故意瞄上几眼,好似在向他们传达“我在看着你们,你们好奇怪”等云云之类的意思。
结账后,他们走出文具店。
志哥就奇怪了,他们怎么看似相识却又给人感觉到一丝的陌生呢?而且依据他们买的东西和他多年的经验来判断,这一对男女的背景一定不简单。
他们分别快速地走到柜子前拿了一只钢笔,一把尺,一盒粉笔,一个胶纸和店里一大半的绳子,最后一起归在柜台,男子结账,之后他们又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地消失在文具店里。
最近志哥一直在追港剧的警匪片,所以对这些悬疑类的事特别感兴趣。若不是要顾店,他早就跑上去跟踪他们了。
买钢笔,尺和胶纸并不奇怪,很多他们那种年纪的孩子都喜欢买这些。可是他们为什么要买一盒粉笔和一捆绳子?一般上,来店里买粉笔的顾客大多数都是老师居多,而买绳子的人虽然无限,但销售量却不怎么好。
一个奇怪的念头出现在志哥心中——他们会不会是绑匪?
再仔细想想他们两人刚才的模样,虽然他们的脸部表情都一直,像个扑克牌似的面无表情,但依他们的行为举止来看,又不像是干坏事的人。志哥阅人无数,对自己的第六感也相当有把握,觉得这两个人,肯定不是绑匪。
志哥在心底暗暗地给他们下了一个结论。
这时,店里又走来一班小孩子,看起来只有十二十三岁的样子。那些小孩都是志哥店里的常客,偶尔补习完就会来找志哥聊下天,玩玩志哥店里的东西。志哥早就习以为常,也很喜欢这班小孩,因为他们总给他带来快乐。
志哥收起账本,脱下挂在脸上的老花眼镜,走出柜台跟小孩子玩起来。他拿几颗糖果给那些小孩子们,一个个都兴高采烈地,好似有用不完的精力。等几十年后,他们也会变成志哥那样,想做很多事都有心无力。
小孩们一个个围着志哥身边打转,让他暂时忘记了烦恼。
昨天的生日让他和子孙们难得小聚,但很快的他们就走了,马上又要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学的上学,做工的做工,马不停蹄日理万机地熬夜赶学业,忙工作。要是孩子们可以多抽空时间陪陪他,不要总是等到他生日还是过新年时才偶尔探望一次他和那个还在家中的老人家,那该有多好。

他这么想着。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

情人节

最近我总post一些自己的心情故事,本来是打算整个blog都放我写的小说啊,散文啊之类的,把心情写在另一个blog里,可是渐渐的,这里多了很多心情日记。
上大学foundation后我变得很少写文章,小说。第一,没空,第二,没灵感。我一直期待我最新写的小说可以投稿成功,还剩下最后出版社,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成功。
有人告诉我,“只要相信”。是的,只要相信,相信奇迹。
奇迹已经在今年发生了一次。我还会继续相信美好的事,依旧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上帝是不公平的,同时,他也挺公平的,努力终会有回报,就算没有,下一世,他会一次过还给你。
相信和坚持。
今年的情人节,第一次有人陪。希望以后每年的情人节,都有同样的人送我花。他亲手做的,我很满足。很幸福。
My Sunsh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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